1、應用發展不平衡。國內建筑企業信息化廣度不夠,信息技術使用、推廣及普及的任務還較大。
2、已經實施信息化的企業在深度上還不夠,特別是對工程項目管理集成度較低,因此實施信息化投資回報率還不高。
3、企業信息化與企業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之間較難匹配。建筑企業信息化解決方案有待提高與優化,同時,企業管理不規范也使信息化方案難以見到成效。
4、建筑企業信息化基礎條件,如裝備、人員素質還較低。前面講到,我國建筑企業微機擁有量是150萬臺,按現有10萬家企業計算,平均一個企業僅有15臺(一些勞務型企業可能一臺也沒有),特級企業技術、管理人員50%配有微機,一般企業管理人員比例還很低。
5、建筑企業信息化的社會環境,包括Internet普及率及上網速率、電子商務、安全機制、法律環境等有待于提高。
6、企業信息化中介服務有待培育和發展。
7、國內軟件供應商開發產品不能完全滿足建筑企業個性化要求,國外管理類信息系統因文化背景差異本地化程度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