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總覺得設計優化會降低建筑安全度,其實這是個最大的誤解。設計優化是不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的,優化的是結構所浪費的部分。對于工程設計出現的安全和使用隱患,要相應地提出加強措施,這才是優化對建筑行業的價值。
對建筑進行設計優化,不僅僅是為了節約投資,也要保證建筑的安全性以及建筑投入使用后的舒適度和使用功能。對此,以下三大體系應運用到實際的工程設計優化中。
一、合理設計體系
建筑結構設計要能最大程度地滿足建筑平面布置、內部空間高度和建筑立面等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的要求,投入使用后,使用戶在工作和生活中感到很舒適,使建筑真正成為人人贊美的好建筑,這才是建筑結構優化設計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建筑結構的優化設計應包含結構體系的優選、傳力途徑的科學性、構件布置的合理性、構件和材料選用的正確性等內容;應該把盡可能提高建筑投入使用后的舒適度和使用功能作為建筑結構優化設計的一條重要基本原則。
1.建筑使用功能的保證
2.建筑方案整體的合理性
3.結構選型、參數設計的合理性
二、結構安全體系
結構優化設計應全面考慮整體建筑的每個構件,使結構體系中每個構件都具有合理的可靠性,確保整個結構體系的安全性能,確保實現結構設計規范規定的設計標準,達到建筑結構既安全耐用又經濟合理的總目標。
從最容易出現的結構安全事故和客戶投訴點出發,需要建立結構安全防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梁、板的撓度與裂縫控制
2.地下室外墻的裂縫控制
3.住宅山墻面裂縫控制
4.懸挑梁的剛度與撓度控制
5.地下室頂板與底板配筋原則的確定
三、標準化成本控制體系
在確保建筑結構的整體性能可以符合指標的情況下,需著重考慮建筑經濟性
1.標準化地下室成本控制體系;
2.地區各種樓型的標準管樁數量體系;
3.各地區的結構指標標準;
4.部分地區機電設計參數控制體系;
5.軟件計算參數控制體系,例如,比較有爭議的Slabcad計算參數的確定。
鶴之峰的核心價值——高于規范要求的安全標準體系,及時對應到組織架構,保障建筑安全。我們一直堅持自己的優化原則,深知優化不僅僅是優化,不以犧牲安全為代價,優化的是結構所浪費的部分,達到建筑結構符合安全耐用和經濟合理的要求。